紅網會同11月13日訊(通訊員 趙振華)唐某駕駛公交車因違規超速行車占道,致一輛二輪摩托車側翻倒地,造成該二輪摩托車駕駛人當場死亡。11月13日,經湖南省會同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會同縣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肇事公交司機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2012年11月25日11:00,唐某駕駛湘N20632號公交車載著幾名乘客由會同縣林城鎮環城路大石板路段往會同縣城方向行駛,在途經會同縣林城鎮大石村G209線2557KM+800M處,唐某未遵守右側通行規定加速超越前方一輛貨車,併在超車過程中占道,導致相向行駛的湘ND0762號二輪摩托車側翻倒地,造成二輪摩托車駕駛人粟某當場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唐某駕車逃離了現場。
  經交警部門認定,唐某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
  經法院審理認為,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在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且肇事後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鑒於唐某案發後認罪態度好,確有悔罪表現,並積極賠償了被害人親屬損失,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法院遂予以從輕處罰,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公交司機超車占道 致一人死亡後逃逸被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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