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投訴帖:
  投訴隆回縣太平洋保險公司的霸王行為
  紅網長沙1月10日訊(記者 朱湘平)“我在熟悉的維修廠咨詢了,出險車輛的維修費最少要6010元,而1月3日,太平洋保險核定的車損僅3930元。兩者價格懸殊這麼大,保險公司能保證維修質量嗎?”近日,網友“海浪7579”在紅網消費維權欄目發帖《投訴隆回縣太平洋保險公司的霸王行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他稱,由於定損價格差異較大,他還在與保險公司協商中,出險車輛現在還沒有修。
  對此,紅網法律顧問團律師、湖南人和人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蔡衛華認為,根據《機動車輛保險條款》的規定,定損應當由被保險人與保險人雙方合意的情況下,協商定損,而不能單方面由某一方定損。建議網友如不能進一步與保險公司協商解決的前提下,可委托第三方具有資質的定損機構來定損,並要求保險公司理賠。
  網友投訴:定損價比維修廠少1/3
  
  “2013年12月25日晚上,小車停在桃洪鎮茶場村路段馬路右邊,21點20分發現小車左反光鏡、左前門、左後門被嚴重撞壞變形,馬上拔打電話95500報太平洋保險公司,並報桃洪鎮派出所。太平洋保險公司業務員進行了現場勘察和拍照,答覆儘快處理理賠事項。26日業務員電話忙打不進,27日他說沒時間,28日上午他帶我到鑫海維修中心定損金額,下午四點給我答覆:‘30日定損可以搞定,保險公司負責70%,自己負責30%’。”1月5日,網友“海浪7579”在紅網消費維權欄目發帖《投訴隆回縣太平洋保險公司的霸王行為》。
  “我耐心等待定損結果,保險公司沒有任何人聯繫過我,一直到2014年1月3日中午12點13分收到一條短信:核定車輛損失為3930元。”網友“海浪7579”稱。
  “我在長江汽修廠做了損失預算:正廠原裝配件加冷作噴漆金額合計為6010元,低於這個價格很難做下來。此前,太平洋保險業務員和我一起在市場上瞭解的情況也是,正廠原裝門加上托運費要1850元/扇,兩扇門就要花去3700元,而普通的門則只要650元/扇。我擔心的是,保險公司定損價和市場價相差這麼大,能保證維修質量嗎?”
  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他選擇長江修理廠修車需花費6010元,而保險公司定損價僅3930元,根據“保險公司負責70%,自己負責30%”的規定,他得自己另外支付3259元。
  “我車入的是全保,定損價格相差這麼遠?是不是保險公司與指定維修點存在利益鏈?”網友“海浪7579”質疑道。
  “報案立案後,理賠業務員從不與客戶電話聯繫溝通,這樣的保險公司服務態度怎麼樣?我的車子還停在家門口,我每天都要車用,我的損失由誰來負責?”網友“海浪7579”鬱悶地稱,因為定損價沒有協商一致,車子到現在還沒有修。他認為,保險公司這樣的行為屬於霸王行為。
   業內人士:保險公司定損與市場價相差不超10%
  
  對此,湖南某保險公司資深車險專家表示,保險公司的定損價格與維修廠的維修報價一般比較接近,不會有太大懸殊。類似上述案例中保險公司定損與維修廠報價相差超過1/3情況,在車險行業還較為少見。
  “保險公司核定的車損價格是根據市場情況而給出,兩者不會有太大差異。一般來說,兩者價格差異不會超過10%,大多數維修廠是可以接受的。”
  他建議,如果出現此類爭議,客戶應當與保險公司進行協商;另外,建議客戶在投保時,最好購買“指定專修險”,這樣,一旦發生車輛出險,客戶可以選擇在4S店進行維修,以避免此類糾紛。
  律師指出:定損應當雙方協商
  
  針對該項投訴案例,紅網法律顧問團律師、湖南人和人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蔡衛華認為,根據《機動車輛保險條款》的規定,定損應當由被保險人與保險人雙方合意的情況下,協商定損,而不能單方面由某一方定損。建議網友如不能進一步與保險公司協商解決的前提下,可委托第三方具有資質的定損機構來定損,並要求保險公司理賠。
  同時,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韓穎認為:保險公司與車主都屬於保險合同的當事人,雙方都是平等的地位,保險定損是雙方合意的一個過程,如果車主認為保險公司的定損有問題,可以就雙方爭議的數額及自己實際的損失找到物價部門進行鑒定,鑒定的結果確實與保險公司定損的數額有差異的,車主可以通過訴訟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本案中,車主可以就已經確定的維修數額到物價部門進行鑒定,如果物價部門鑒定保險公司定損的數額確實不足,車主可以起訴保險公司。
  此外,韓穎律師指出在保險合同糾紛案中,經常出現保險公司的定損金額不足修理費,或者定損項目、範圍少於實際修理項目的情形,保險公司往往已對賠償金額通過定損協議加以確定,對於超出部分的金額不予賠償。而保險公司對此應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實際修理費用存有不合理的部分,否則就應按照實際的修理費用進行賠償。但韓穎律師提醒,最關鍵的就是,車主自行委托車損鑒定的價格中心一定要是國家依法授權的單位,具有受損價格鑒定的資質,具備合法性、真實性。
  太平洋保險:正在與客戶積極協商
  
  收到該則網友投訴後,紅網記者與太平洋財險湖南分公司進行了聯繫。該公司相關人士回覆稱,太平洋財險湖南分公司對此十分重視,正在與客戶進行積極協商。
  截至發稿前,網友“海浪7579”告訴記者:太平洋保險的工作人員已與他聯繫,他在與保險公司協商中,目前,出險車輛還沒有修。
  同時,網友“海浪7579”在紅網消費維權發帖稱:“感謝網友們的關心和關愛,太平洋保險公司和我經過溝通,已經妥善處理好這事,以前存在溝通上的誤會!謝謝大家,謝謝紅網這個平臺和記者!”  (原標題:定損價比維修廠少1/3 網友投訴太平洋車險“霸王行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b50obils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