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高層住宅越建越多,越建越高,但很少有人特意去關註這樣一個問題:假如有人ssd固態硬碟突發疾病急需送到醫院,而所住高層住宅的電梯能否容得下“救命擔架”?
  其實,早在2012年8月,住建部與國家質檢總局就已經聯合發佈並實施了新的《住宅設計規範》,要求12層及12層以上的住宅,每棟樓設置電梯不應少於兩部,其中必須有mSATA一部電梯能夠容納擔架進入。
  A 擔架難進電梯只好改走樓梯住商情趣用品抬著病患下了15層樓
  今年新竹買房3月初的一天,在省城勝利街一高層小區,居民李先生70歲的老父親突然昏迷急需救助,他趕緊撥打120求救。
  很快,急救人員帶著擔架、急救器械趕到,初褐藻醣膠步診斷老人是腦出血,現場搶救後準備護送老人就醫。在用擔架抬著李先生的父親進電梯的時候,無論怎麼努力,就是進不去。無奈之下,急救人員和家屬只好走樓梯把李先生的父親抬下了15層樓。原本乘電梯兩分鐘時間就足夠了,那天急救人員卻花了十幾分鐘,所幸李先生的父親最終沒有什麼大礙。
  省城120急救中心的擔架工王師傅告訴記者,常用的急救擔架有硬擔架和軟擔架兩種,其中硬擔架較長,一般有2米左右,軟擔架雖然可以收縮寬窄,但抬上病患展開後,比硬擔架還要長。所以一般情況下,如果電梯空間小,他們只能把急救對象用皮帶固定在軟擔架上,慢慢抬起擔架一頭,讓擔架傾斜著進電梯。但遇到昏迷、骨折、腦溢血之類只能平躺的患者,擔架則不能傾斜,只能把病人抬下樓。
  記者走訪省城多個高層小區發現,高層住宅樓配備的都是空間較小的方形電梯,容納急救擔架十分困難。
  不少市民表示,有電梯的房子上下樓很方便,但在急救這件事上不但不方便,還可能耽誤搶救生命的時間。記者體驗發現,如果走樓梯,空手從十樓下到一樓,所用時間比乘坐電梯要多出5倍以上。
  記者採訪時發現,超過15層的高層樓房,電梯轎廂相對會較大,但即使是大電梯,其進深也只有1.4—1.65米。而急救擔架的長度為1.7—2.1米,即便“縮小”後,長度也在1.4—1.6米。總的來說,急救擔架無論正放還是斜放,出入這些電梯都很困難,如果是相對較小的電梯,則根本容不下急救擔架。“幾年來,跑了無數的高層住宅,很少遇到能直接把擔架抬進去的電梯。”王師傅說。
  B “救命梯”不通暢耽誤急救最佳時機
  對於高層樓房電梯“肚量小”的問題,醫院急救人員感受最為深切,因為抬著擔架走樓梯是他們經常會遇到的事情。“在大多數情況下,能讓病人平躺著下樓是最好的。因為這樣病人自身感覺比較舒適,萬一有緊急情況,也能方便醫生開展急救。”省城一位李姓醫生介紹,“但目前情況下,基本上高層住宅的電梯,車載擔架是進不去的。
  李醫生告訴記者,他出診這幾年,有三次碰到過擔架進不去電梯的事情。“前段時間,我接到任務出車急救,病人住的是高層住宅,是一位患脊柱炎的病人哮喘發作。這樣的病人,肯定不能用軟擔架抬,鏟式擔架也不適用。之後,我們試了可摺疊擔架,但推不進電梯,最後,只能無奈選擇走樓梯。”李醫生說,這是一名40多歲的男性患者,體重有170多斤,而且車載擔架的自重也不輕,五六個人合力,很吃力地將病人抬下樓。
  抬擔架下樓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兒,因為抬擔架下樓時,患者通常是頭部朝上腳向下,如果樓梯過道相對狹窄,行進中難免會顛簸。樓梯拐角處考驗更大,急救員只有不斷調整擔架角度,舉過樓梯扶手緩慢傳遞掉頭。“做了這麼多年的急救醫生,類似情況碰到過不少。”李醫生說,走樓梯浪費的時間往往是急救的最佳時機。
  C 電梯轎廂越大公攤面積隨之增加
  已經交付使用的不少樓盤沒有能容納擔架的電梯,那麼,在建和在售的樓盤情況如何呢?記者採訪了省城十幾家一年內開盤的高層住宅的售樓人員,其中大多人沒聽說有《住宅設計規範》。
  “你們樓盤的電梯能進去擔架嗎?”7月16日上午,省城某新樓盤售樓現場,面對記者的提問,一名售樓人員說:“大家買房子只是註重房子的價格、地段、小區配套設施、周邊教育設施等,很少涉及電梯這方面的。電梯的造價一般和樓層高度、品牌以及容積率有關,可容納擔架的電梯轎廂大,自然造價就高,而且它需要的電梯廳空間也大,所占的公攤面積也就水漲船高,公攤面積太高,意味著得房率下降,不可避免地會影響購房人的消費選擇。”
  採訪中,很多業主表示,買房的時候對此並不太關心,大部分的註意力都集中在戶型、地段、價格等方面。
  D 電梯面積沒有硬性要求開發商大多“能省則省”
  那麼,為何電梯在設計之初就沒有考慮它的緊急需求呢?
  其實早在2012年8月1日,住建部與國家質檢總局曾聯合發佈新版《住宅設計規範》,明確規定:12層及12層以上的住宅,每棟樓設置電梯不應少於兩部,其中一部應能容納擔架。記者對比新舊“規範”發現,老“規範”中對於配置一臺可容納擔架電梯的要求是“宜”,而新“規範”中這個“宜”字變成了“應”字。之前施行的老規範因為一個“宜”字,使該條文不具強制性。但最新《規範》中將原規定的“宜”字改為“應”字後,便成了必須執行的條款。
  “新‘規範’的實施時間是以項目施工圖審查的完成時間來界定的,2012年8月1日前完成施工圖審查的項目,可按原‘規範’執行。8月1日後(含8月1日)進行施工圖審查的項目,則按新‘規範’執行。”據省城質監部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太原市專業的擔架電梯絕大多數都安裝在醫療機構內,住宅內的“大肚”電梯沒有專項統計數字,但數量確實很少。
  “如果急救擔架長度在1.7—2米之間,而高層住宅樓的電梯轎廂進深一般為1.5米左右,那麼根據計算,住宅樓電梯要容納擔架,意味著轎廂進深至少要增加至1.7米。”一名專業人士稱,按照要求,新“規範”實行後的高層住宅小區,在電梯設計規劃中應按相關要求進行配置。
  但現實是,新“規範”只對電梯數量有要求,對電梯面積並沒有硬性要求,開發商為了壓縮成本,或顧慮安裝大面積電梯會增加樓盤公攤面積等因素,往往是“能省則省”。於是,高層建築里難覓一臺“大肚”電梯!
  本報記者 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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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09年的一天,鄭州某高層住宅內,一名四十多歲的男子犯急病,可當120急救人員把他抬上擔架後,一米多寬的電梯根本放不進擔架。急救人員只得用床單抬起患者進入電梯,到達一樓後,患者病情加重,不幸去世。
  2、2010年的一天,家住甘肅一高層小區的陳女士在家中大掃除,站在梯子上擦拭吊燈時,腳下一滑不慎從梯子上摔下,腿磕到茶几上不能動彈。120急救人員趕到後,初步斷定為大腿骨骨裂,要立即送往醫院。可當電梯門打開時,擔架無論如何也進不了電梯。無奈之下,陳女士的丈夫背著她進了電梯,沒想到原本只是骨裂的大腿腿骨,因為用力過猛,徹底骨折了。
  3、2014年3月5日晚,貴陽市一名老人在家中突發疾病,120急救人員前往搶救,可當他們打算將老人從21層的家中轉移到急救車上時,擔架卻無法放進狹小的電梯里。
  4、2014年3月14日下午1時許,在江蘇某高層住宅小區內,一名老人的家屬撥打120急救電話,急著要將身體不適的老人送往醫院救治。醫護人員趕到後,發現老人是一名腫瘤患者,年齡較大加上身體狀況很不好,已無法自行下地行走。一邊是急需送往醫院的患者,一邊是無法使用擔架的電梯,多方權衡後,急救人員同家屬只得找來一張凳子,稍作加工,讓老人坐在上面,大家再分立四角,將老人抬入電梯,才及時把患者送到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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